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项目
疏浚船舶租赁采购
公开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1. 采购条件
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项目因施工需要,拟对 疏浚船舶租赁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 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项目部 。
2. 采购内容
疏浚船舶租赁 ,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机械性能 | 数量(艘) | 租期(月) | 施工地址 |
1 | 13m3抓斗船 | 配主机动力1500匹及以上的拖轮 | 1 | 3.5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
2 | 1000m3自航泥驳 | 舱容约 1000m3及以上的自航泥驳 | 1 | 3.5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
3 | 1000m3自航泥驳 | 舱容约 1000m3及以上的自航泥驳 | 1 | 3.5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
4 | 1000m3自航泥驳 | 舱容约 1000m3及以上的自航泥驳 | 1 | 3.5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 |
3. 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供应商门户注册的租赁单位。
(2)报价单位的船舶设备需具备船舶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单位的船舶设备在珠海高栏港水域具备施工许可。
4.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2024年11月25日签订的《珠海港高栏港区国能散货码头工程水工工程疏浚船舶租赁合同》(合同编号:CCCC4.2-ZHGN-C4-2024-001),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对租期进行调整,暂定增加原合同13m3抓斗船组租赁工期3.5******有限公司分包合同变更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第(六)项:“保持原合同工程施工连续性,需原分包商继续施工”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现计划拟采用“其他采购-******有限公司完成采购。
5. 拟定唯一供应商(服务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服务商):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广******街道隐山路36号608室
6. 公示时间
本公示期限:自2025年6月5日10:00至2025年6月10日10:00止,若有异议,可在公示期截止前联系。
7. 联系事宜
采购组织单位: ******有限公司
现场联系人:魏星荧
联系电话:18******0
商务联系人:吴清吟/020-******
监督机构名称:******办公室/020-******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368号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方驳 1000-2000t 6-10t/m2 自航 设备物资说明:13m3抓斗船 数量:3 单位:月·台
设备物资名称:方驳 1000-2000t 6-10t/m2 自航 设备物资说明:1000m3自航泥驳 数量:3 单位:月·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