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5年9月24日在黄龙乡大岙村对下列场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8点
二、土地所属单位:嵊泗县黄龙乡大岙村
三、地址、面积、用途 、租赁期限、租金起始价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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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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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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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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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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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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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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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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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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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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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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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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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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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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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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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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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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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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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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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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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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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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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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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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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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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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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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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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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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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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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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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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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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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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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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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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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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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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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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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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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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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房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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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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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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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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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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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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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黄龙鱼品公司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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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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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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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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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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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用厂房(七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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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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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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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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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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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标者要求:
1、报名竞得者,不得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因特殊情况需经本村同意决定;
2、报名者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单位公章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下午5点,到黄龙乡大岙村报名,联系电话******。
五、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本村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3、我村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村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5、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本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均为500元)。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6、原承租人参与本次竞租的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但在本标的上轮承租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原承租人不享有优先承租权。
7、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大岙村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
8、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