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名称 :涩宁兰复线29#至31#阀室天然气放空回收项目 公示发布时间 :2025-07-08 22:46:56
采购单位 :青海输气分公司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7-09 0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7-13 00:00:00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人 :于自阳 采购项目单位联系人方式 :******
异议处理联系人 :于自阳 联系方式 :******
******集团公司生产部《关于加强天然气排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干线、站场放空气应收尽收。根据甘肃公司2025年工作计划安排,计划结合涩宁兰复线F852+870米处换管动火作业,对复线29#至30#阀室管段放空气进行回收,结合实际踏勘实际,作业地点为涩宁兰复线31#阀室,管线距离34公里。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具备承揽能力的、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或与原设备配套、维修用的零部件;
******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1技术标准(1)《石油及天然气工业 往复压缩机组》GB/T 20322(2)《容积式压缩机组验收试验》GB/T 3853(3)《电力设******************集团作业安全分析管理细则》(9)《涩宁兰输气管道系统操作原理》2技术要求或方案(1)乙方自行负责该项目相关所有投资,包括天然气回收装置设计、采购、制作及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天然气回收装置及附件应满足回收作业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燃气发电设备及附属设备、压缩机组及附属设备、阀门、仪表、无缝钢管、管件及各类连接件。(2)天然气回收装置中使用的单体设备、仪表、管材管件及各类连接件应具有合格证及设备资料,并提供回收装置操作规程。(3)装置中所有焊口应按照无损检测标准开展无损检测并提供报告;天然气回收装置应按照相关标准开展强度试验和密封性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4)回收装置应具备燃料气自取功能,甲方不提供燃料气取气管线。(5)乙方回收的天然气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技术服务费。3验收方式与标准验收方式:现场验收。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其他要求:无。4本项目质保期 / 年。
标段名称:涩宁兰复线29#至31#阀室天然气放空回收项目
******集团公司生产部《关于加强天然气排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干线、站场放空气应收尽收。根据甘肃公司2025年工作计划安排,计划结合涩宁兰复线F852+870米处换管动火作业,对复线29#至30#阀室管段放空气进行回收,结合实际踏勘实际,作业地点为涩宁兰复线31#阀室,管线距离34公里。